近日,海南多个市县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纷纷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房地产领域哄抬房价、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批房产中介机构及开发企业为此遭受处罚。
海口
海南沃森实业有限公司
哄抬房价罚没50万
海南积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对中介监管不力 罚款10万
4月18日,记者从海口市政府获悉,当天,该市联合执法工作组根据调查取证发现,代理销售美兰区枫丹白露(B区)项目的中介服务机构海南沃森实业有限公司存在哄抬房价行为,项目开发企业海南积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中介服务机构存在疏于监管的失职行为。
针对这一情况,联合执法工作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对以上两家企业下达了处罚决定:没收海南沃森实业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0万元,撤销其在海口市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海南积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有监管连带责任,依法处以10万元罚款。
●海南云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原因:不具备房地产销售代理资格擅自代理销售商品房。
处罚:罚款3万元并给予警告,撤销该公司在海口市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德佑和兴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原因: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处罚:罚款3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康弘投资有限公司
原因: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处罚:罚款3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原因:为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项目提供房地产中介服务。
处罚:鉴于该公司尚未在海口市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海口市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口易达行盛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工作人员董某在微信发布商品房价格和贷款等不实信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
处罚:自通报下发之日起,撤销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海口市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三亚
●三亚南滨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顺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因:两公司合作开发建设的“顺达花园”项目,未取得规划、施工等手续已进行场地开挖,临街商铺完成地基及覆土工作,同时,开发企业利用中介机构违规开展广告宣传。
处罚:经查证,责令项目开发企业立即停止施工,关闭售楼部,拆除样板间和违规宣传广告设施,禁止开发企业开展与售房有关的宣传广告,禁止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组织意向登记活动。
●三亚伊凡诺房地产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原因:向不符合购房资格的1名购房人提供伪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处罚:注销该公司中介经纪机构备案证,并将该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禁止该企业在三亚市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
●三亚美善地产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原因:向不符合购房资格的4名购房人提供伪造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处罚:注销该公司中介经纪机构备案证,并将该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禁止该企业在三亚市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
●海南景芝龙房地产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消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
处罚:注销该公司在三亚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取消其工作人员备案,停止其网上签约资格,并将该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禁止该企业在三亚市开展房地产中介业务。
●海南宜居时代置业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工作人员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消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
处罚:将该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禁止其在三亚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
●海南旅居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实消息,涉嫌房地产虚假宣传。
处罚:将该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禁止其在三亚市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
陵水
●海南盛同华远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原因: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处罚:罚款3万元并给予警告,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乐居旅游地产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原因: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处罚:罚款3万元并给予警告,鉴于该公司尚未在陵水进行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自通报下发之日起,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在陵水办理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该公司办理网上签约业务,限期三个月整改。
●海南优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工作人员夏某借助中央给予海南的新政策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还没有在海南买房的,还要等等看吗”等信息,涉嫌恶意炒作房地产。
处罚:自通报下发之日起,撤销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陵水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备案,暂停其网上签约资格,限期三个月整改。
澄迈
●澄迈恩利置业有限公司
原因: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商品房。
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0万元并给予罚款1000元。
●澄迈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上发布多条房地产广告,其广告内容分别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第七条的规定。
处罚:罚款10万元。
●海南怡康置业有限公司
原因: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利用自设网站发布房地产广告,其内容违反了《广告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罚款2万元。
儋州
●儋州海拓创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开发建设的海拓·丰华盛世(丰华·和家园)项目销售过程中未严格按照“一房一价”备案价格进行销售,擅自提高销售价格(每平方米提高200元-400元不等),造成恶劣影响。
处罚:自通报下发之日起,暂停该项目房屋销售备案网签3个月且不准进行房屋销售行为。责令该公司在上述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住建局,届时住建局将视整改情况作进一步处理决定。
东方
●东方九龙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原因:该公司开发建设的东方美庐项目,已动工建设,共建设3栋楼,其中一栋建到一层框架,其他两栋建到五层框架。根据现场检查材料显示,该项目涉嫌违规销售。
处罚:目前已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销售,具体违规销售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东方之星项目
原因:位于城东农贸市场,目前尚未动工建设。根据现场检查材料显示,该项目涉嫌违规销售。
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销售,具体违规销售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海南东园房地产公司
原因:该公司建设的阳光水岸项目,根据现场检查材料显示,该项目涉嫌违规销售。
处罚:责令该公司停止违规销售,具体违规销售情况正在调查核实中。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南国都市报
记者:孙慧 胡诚勇 党朝峰 孙学新 刘俊
通讯员:罗浩
编辑丨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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